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依托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行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日常监管信息量化计分,有效落实科学化、精准化、差异化监管工作要求,2025年3月28日,南宁市水利局印发《南宁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量化计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10月31日南宁市司法局将准予备案通知书送达南宁市水利局后,于2025年11月4日将政策解读挂网公示。为贯彻落实好本《办法》,现对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南宁市水利建设规模持续扩大,但部分参建市场主体在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存在体系不健全、问题整改滞后、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等现象,传统监管方式难以精准识别和动态跟踪问题,亟需通过科学化、差异化的监管手段提升治理效能。同时,国家层面对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亟需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深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南宁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量化计分管理办法(试行)》将监督检查信息转化为可操作的评价指标,明确扣分标准及结果应用规则,实现监管资源精准投放,倒逼参建主体责任落实。此举既是落实水利行业监管创新要求的实践探索,也是保障南宁市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水利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台目的
《办法》出台的目的是旨在通过建立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信息的量化计分体系,依托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传统分散、定性的监管模式转变为系统化、数据驱动的科学管理模式,通过"以项目为载体、以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双线并行计分设计,精准配置监管资源、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最终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行业生态,全面提升南宁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南宁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量化计分管理办法(试行)》共三章十一条,分别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是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名词定义。其中第二条规定《办法》适用于南宁市水利局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有关规定以各类检查形式,对全市水利建设工程参建市场主体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检查所归集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信息进行量化计分。
第二章“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量化计分”:第五条至第六条,主要是量化计分的方式和制度。其中第五条规定量化计分以项目为载体,以单位为责任主体,双线并行计分管理;第六条规定扣分制度,并定期每月将结果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公示。
第三章“计分结果运用”:第七条至第十一条,主要是对量化计分的结果运用。其中第七条规定1周期内累计扣分范围及差异化监管;第八条规定需要对有关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出具评价意见时,会根据计分监管情况给予适当评价意见;第九条规定对计分状况良好的参建市场主体,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相关工作方面予以激励或褒扬措施。
四、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南宁市水利局以专项检查、巡回检查、飞检、暗访、稽察、巡查、列席监督等方式对全市水利建设工程参建市场主体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检查所归集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信息进行量化计分。
五、量化计分等级应用
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信息量化计分是将传统分散、定性的监管模式转变为系统化、数据驱动的科学管理模式,可按赋分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给予适当评价意见。
六、解读部门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办法由南宁市水利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包晖,联系方式:0771-3110150。